工矿生产用汽车

这类汽车是专门设计和自成系列的,一般在专用道路上行驶或在特定的区域内使用。工矿生产用汽车有下列几种:

①供采矿、水利工程、建筑用的自卸车,装载量为20~300吨,采用185~1200千瓦高速柴油机,液力机械传动(过去只用于装载量80吨以下,70年代起已用于108吨和160吨的自卸车)或电传动(用于80吨以上的自卸车),应用油气、硅油或橡胶为介质的悬架,带箱形纵梁(由低合金高强度钢板焊成)的车架,以及自卸车厢。转向系统为液力助力式。大吨位的自卸车上还装有紧急转向泵。制动系统用动力操纵,带有紧急制动装置。在大吨位的自卸车上还装有液力减速器。这种汽车大部分为后卸式。由于这种汽车常在恶劣环境中工作,驾驶室应密封,上面装有防护板,有的装空气调节设备。

②供冶金工厂运送钢、铁水包、热钢锭和钢材用的专用运输车,装载量为30~500吨。这种汽车车速不高,发动机功率不需要很大(150~275千瓦),但要求转弯半径小,驾驶室安全和隔热。

③造船厂用或运输大型设备用的平板式运输车,可运输分段焊接的船体、变压器、发电设备或化工蒸馏塔等大型设备。这种汽车顶部为一大平板,所有机构与驾驶室均在平板之下。